发布日期:2024-11-06 11:02 浏览次数: 次
本文摘要:8月20日,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摩托车肇事逃逸案,20岁的肇事嫌疑人郑某将面临记12分、罚款1000元的处罚,刚到手4个多月的驾驶证将被注销。
8月20日,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摩托车肇事逃逸案,20岁的肇事嫌疑人郑某将面临记12分、罚款1000元的处罚,刚到手4个多月的驾驶证将被注销。当日6时50分许,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报警称:在宾州镇仁爱北路某药店门前路段,一辆摩托车撞倒行人后驾车逃逸。到达事故现场附近后民警发现,受伤者为一名阿婆,民警立即联系救护中心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。
办案民警经过现场勘察并排查监控视频后,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二轮摩托车。当天15时40分,办案民警传唤肇事嫌疑人和车主到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接受调查,郑某对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据郑某交代,8月20日凌晨5时15分许,他驾驶一辆号牌为桂A66***的二轮摩托车行驶到仁爱北路某药店门前路段时,车头与横过马路的一位阿婆发生碰撞,造成阿婆头部和脚受伤的交通事故。
事故发生后,郑某停车将阿婆扶到路边,因害怕承担事故责任,便抱着侥幸心理一走了之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,郑某因涉嫌交通肇事后逃逸,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、罚款1000元的处罚,尚在实习期内的驾驶证也将被注销。目前,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内容来源:南宁交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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